(原标题:汇华理财因报送不实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被责令改正并罚款)
2024年4月30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沪金罚决字〔2024〕37号),汇华理财(简称:汇华理财)因其报送不实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被予以行政处罚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八十条第(三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三)项、《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(理事)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七条第(四)项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汇华理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:责令改正,并处罚款50万元。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: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,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;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;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、报告等文件、资料的;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;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;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天津股票配资网